枯燥且干燥預警,你可能堅持不到篇尾。
“設計就是設想、運籌、計劃與預算。”
尹定邦《設計學概論》第一章第一句就是設計的定義。同志們,看書要認真啊。
當然,也別說掉書袋什么的,因為這些東西真的早就被先人總結好了。只是當我們學習的時候沒法理解。
《設計學概論》這本書基本上是設計專業學生必學的教材,非常有價值。但問題是,我們開始學這本書的時候,大多是在設計的窺門階段,沒有大量的實踐與思考,很多東西理論上高度概括的內容看了也白看,只能死記硬背,應付考試。無法理解的高度概括就等于空泛。
而當你從事了多年實踐,聽過各家之言,反復琢磨設計的意義,當你發現眾多觀點都過于主觀和片面,這時再看這句話才能真正體會到它的精髓所在。
一言蔽之,設計的本質就是一種探索性的思維活動。
它是一種手段,本來滲透于人類行為的方方面面,只是在專業高度發展細分之后,這種思維活動才被單獨提煉出來,成為單獨專業,所以這個專業出現的時間較晚。
你會發現設計在我們的生活的中無處不在。你可能覺得,此設計非彼設計,但這不過是學科分化經年累月之后的刻板印象而已。
請你靜下心來仔細想想,平面設計、動畫設計、游戲設計、工業設計、建筑設計、珠寶設計、服裝設計、機械設計、電子電路設計、水利工程設計等等等等,撥開他們的表像之后剩下的是什么呢?
專業知識和技法么?
不,是在你學到這些知識之后,驅動你去運用它的那個東西,是你是去探索和解決問題時所動的腦子,也就是設計。
探索,意味著要去做調研、要去采風,解決問題意味著你要去實踐,實踐需要循序漸進,所以要畫草稿、做草模、做實驗、做迭代。到這是不是感覺跟咱們在學校所學的掛上鉤了。
專業知識和技法,比如金工、繪畫、鑲嵌、工程原理等等,就像氣球的皮,設計則是氣球里面的氣,沒有皮,氣會散掉;沒有氣,皮就是癟的;氣過量,氣球會炸掉;只有氣量維持在合適的水平上,氣球才能保持理想的形態。
合理運用設計思維和專業知識/技法,才能得到優秀的設計,設計不足,沒有新意,設計太過,就落入了為了“設計而設計”的套子。
學習設計,關鍵在于訓練創造性思維的方法。
學畫的人都知道一個詞,叫“匠氣”,美術老師有時候會說,“畫的不錯,就是匠氣重了”。什么叫“匠氣”?這里的“匠氣”就是說畫者太注重技法的運用了,沒有總結,沒有提煉,沒用靈活運用各種表現手法,也就是缺少了對畫面的設計。
擅長畫工的叫畫匠,擅長金工的叫金匠,擅長鉗工的叫鉗匠,他們加工的對象是實際的物質。
而思維加工的對象是信息。將輸入的信息進行推演、融合,利用種種的方法進行加工最后產出結果的職業,就是設計師。
將這套方法用到珠寶上,就是珠寶設計師,將它用在建筑上,就是建筑設計師,將它用在機械上就是機械設計師。
講了這么多,你會發現,設計不是別的,就是一種思維方式,一種手段,一種工具。
所以很多人會說,設計是用來解決問題的。
很多人還會說,藝術是用來表達自我的,并以此作為二者差別所在。
這種觀點將設計和藝術拉到了同一個高度去探討,但仔細想想,“藝術是用來表達自我”這種情況其實只是藝術的一部分,真正的藝術要比單純的“表達自我”豐富的多。
那藝術與設計該怎么區分呢?
不如回歸到設計的本質上去,設計是創造的過程和手段,而藝術包含了創造的初衷、過程和結果,可以說藝術就是創造本身,這符合當代“一切皆藝術”的觀點。設計品與藝術品之間界限模糊的原因也體現于此,同為創造的結果,只是所處的語境不同而已。
當我們開始學設計的時候,圖樣圖森破,有時候naive,只能書上寫什么就背什么;
等我們入門了上手了,又開始“胡思亂想”提出自己對于設計的觀點,但總是覺得不到位,欠點意思;
等到想破頭皮也想不出個所以然來,回過頭來再看看當初那本“入門教材”,才發現前人說的真TM對,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。
這就是“看山是山,看山不是山,再到看山是山”的過程。而當你經過這個過程,回頭去跟別人解釋什么是山的時候,你怎么知道對方理解到了“看山是山”呢,還是“看山是山”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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